這一措施是對從業人員/機構的一大約束,在香港保險行業將影嚮頗大,其實去年早有類似文件,但因行業历史發展等因素,不了了之。
這次監管再次發文,為了行業發展可謂煞費苦心,不過確實該措施實施後,
對於投保人來說將是非常大的利好。
從保險公司角度用報酬約束後續從業人員、機構長期提供服務,減少孤兒保單的出現;
對於監管來說將會大大減少投訴事件。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利往。香港保險行業報酬和其他行業一樣,都是通過專業性和服務應該獲得的利益,但奈何行業總有些毒瘤,利用當前報酬結構漏洞,通過返傭等做短期及一次性生意,給行業留下的陣痛將使所有人共同承擔。
在香港,返傭被定義為賄賂。如果客戶參與,保險公司會認為是客戶和代理人共謀,構成了一種惡意買賣,建立在不合法的基礎上,因此保險公司有權利宣布保單無效。
如果被查出返傭,對客戶來說保單可能面臨失效的後果,一生的保障就沒了;對專業人士來說,輕則摘牌,重則入獄。
可能有人會想,返傭的事天知地知你知他知,監管怎麼會知道呢?還真別抱僥幸心理,鑽空子。
返傭的服務人員(不能稱專業人員,心術不正的人專業性值得商榷)通常會習慣性的給其他客戶也返傭。如果他的這些客戶中的某個客戶的理賠出現了糾紛或者爭議,例如保險公司拒保了,那就會把這件事捅出來,他返傭事實就會被曝光到監管。
這樣香港廉政公署就會調查,一旦中介人經不起“嚴刑拷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那麼你的保單就危險了。一份保單都是一生的保障,誰也不想若幹年後保單就作廢了。
再次強調,返傭在香港屬於商業賄賂行為,香港廉政公署有權直接介入調查,如果涉案金額巨大,可能就不僅僅是保單作廢那麼簡單了,行賄和受賄在香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零容忍。
香港法制百年历史,十分健全,容不得半點含糊。
匯豐銀行前僱員陳佳慧,於 2012 年轉介一客戶給保險經紀李廷遠,事後陳向李索要了50萬港元作為報酬。2016年,事件遭揭發,陳佳慧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於不久前經香港法庭宣判,獲刑18個月,並退還非法所得50萬港幣,該保險經紀亦因詐騙罪成被判入獄8個月。
案例2、返傭到保單作廢
2009年3月,內地王女士赴港準備為其丈夫投保香港重疾險。在投保前,王女士向保險代理人提出了返傭條件,而代理人也同意了王女士的要求。時至2012年11月,王女士突然接到投保香港保險公司的通知,其三年前投保的保單被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宣告作廢。事後王女士了解到,原來是當時與其簽單的港險代理人在2012年6月遭到舉報,因屢次向投保人返傭,已被吊銷執照。該代理人的其他三名客戶保單也均遭作廢處理。
1. 只為收單,未做好「健康告知」,拒賠概率加大
只為讓你投保,而且返傭利潤不高一些健康問題隱瞞不報。不理賠還好,理賠全完蛋,拒賠是板上釘釘的事。
表面獲得小恩小惠,實則虧大了。
2. 錯過繳費日,導致保單失效
就保險而言,沒有專人跟單的一個主要弊病就是容易錯過繳費期而導致保單失效。錯過繳費期,保單就會自動失效,想要複效保單就要親自聯系保險公司並提交表格,很是麻煩。
返傭的人員只為賺快錢,根本沒有當做長期服務來做,所以幾十年的繳費期自己很容易忘記。
3. 無法順利繳納續期保費
疫情期間,很多朋友的保單都成了孤兒單,這中間很大一部分跟返傭有關系。一來服務人員不做了,二來要了返傭也不好麻煩人家。
4. 簽完了約,都不知道自己買了個什麼產品
保險咨詢很簡單嗎?在我看來,這是個很精細的活兒。一個專業的中介人不止要熟知所推薦產品的每一個細節,還要了解市場上很多同類型產品的異同。對於現在市場上一些極不專業、沒受過專業培訓、但靠著高返傭拿下貪小便宜客戶的中介人,自己都一知半解,就去推銷產品,這是典型的銷售誤導。
最後監管的苦心要看到,香港保險行業健康發展需要各方共同維護,在規則內用專業維護好客戶,是最基礎的從業道德,通過投機取巧行為註定不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