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港、美股的人天塌了,虧了自己承擔,賺了要交20%的稅。
近日,部分炒港股、美股的內地朋友陸續收到稅務部門補稅的通知,要求20%的稅率補繳稅款。
看點
01
怎麽會知道在海外炒港美股?
在海外投資,稅務部門如何知道?
不得不提前幾年落地的CRS(共同申報準則),參與國家和地區達121個,只要你在這121個國家和地區有金融賬戶,那麽賬戶的資產信息就會被傳給所屬稅務居民的國家或地區,像中國內地、香港、新加坡、英國等都在其中。
CRS主要聚焦“金融資產”信息交換,比如銀行存款、理財產品、基金、股票、債券,以及保險合同現金價值(如儲蓄險、年金險等)、信托私募受益信息等。實物資產,像房產、珠寶、藝術品、黃金等非金融資產不在交換範圍內。
看點
02
炒股賺的錢被查到要交多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十條規定,在境外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股息/利息/紅利所得,都要繳納20%的所得稅。
炒股賺的錢即為境外所得,包含股息、低買高賣差價等,盈利按照年度統一核算。
虧了可以抵額度,賺了算納稅金額。比如買了A股票賺了1000萬,買B股票虧了500萬,那麽納稅額為(1000萬-500萬)*20%,也就是100萬。
看點
03
香港保險要交稅嗎?
1、重疾險、壽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五項規定,人壽保單理賠的錢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也就是你給自己或孩子買了香港重疾險,或者買了大額壽險,可以放心。
2、儲蓄分紅險
我們可以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的規定來探討:
香港分紅保險的投資關系不明確,都是以保險關系存在,所以不屬於明確的投資關系;
香港分紅保險的分紅來自於保險公司分紅賬戶的可分配盈余,所以不屬於紅利、股息來源於經營利潤;
香港分紅保險非權益性分配,投保人不持有保險公司的股權或債權,所以也不屬於有法律認可的權益關系證明。
所以分紅險的分紅收益並沒有相關征稅規定,所以香港分紅險也不需要繳稅。
這也就是為什麽炒港股、每股征稅鬧沸沸揚揚,但香港保險沒有,因為不在征稅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