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要求分割孩子壓歲錢,法院這樣判!

你的“壓歲錢”

從小是自己拿著

還是父母“替你收起來”了?

“壓歲錢”是長輩給予

孩子的一份祝福

但由於未成年人

對財產的管理能力和意識尚不足

父母通常會將

子女的壓歲錢代為保管


但是

如果夫妻離婚

這份錢該歸誰?


近日

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

審理了一起有關壓歲錢“分配”的案件

父母離婚想分割孩子壓歲錢

法院:歸孩子!

  小紅女士與小強先生婚後育有兩女兒,兩女兒自出生後,備受家人的喜愛。逢年過節,長輩都會給孩子們幾百至上千元的壓歲錢,這些錢一直由小紅保管。


  截至2024年底,兩女兒的壓歲錢共計5萬余元。2025年1月,小紅和小強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確認兩女兒的撫養權並請求法院分割兩女兒的壓歲錢。


  小強向法院表示同意離婚,但是應由自己撫養兩女兒,並且壓歲錢是兩女兒的財產,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對小紅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但對二人要求分割兩女兒壓歲錢的請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長輩基於親屬關系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該存款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小紅、小強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經法院調解,小紅和小強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雙方同意離婚,兩女兒由小強撫養,小紅按期支付撫養費,兩女兒的5萬余元壓歲錢由小強代為保管。


圖片

26萬大額“壓歲錢”

法院:還是歸孩子

  其實,類似事件此前亦有報道。2024年2月,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也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06年,蔡某和王某在朋友的婚禮上相識,隨後陷入愛河。次年,兩人正式登記結婚,並於2012年、2014分別生育長子蔡某甲、次子蔡某乙。(均為化名)


  剛開始,夫妻倆的感情十分融洽,生活過得幸福美滿。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在孩子教育等家庭問題上的分歧愈發明顯,夫妻間的感情也逐漸出現了裂痕。


  2020年初,兩人因教育方式和觀念的不同再次發生激烈的爭執,爭執過後,王某帶蔡某甲、蔡某乙離開與蔡某共同居住處,此後王某及兩子一直與王某父母共同生活,同年4月、7月,王某、蔡某曾分別起訴過離婚,均被法院駁回。


  分居四百多天後,蔡某再次起訴離婚,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應銀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長過程中接受他人贈與所得,共計26萬余元。


  法院認為,當事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對蔡某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蔡某與王某的夫妻共同財產由二人平均分割,但對蔡某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請求不予支持,上述存款是長輩基於親屬關系對晚輩進行的財產性贈與,該存款應歸未成年人本人所有,蔡某、王某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權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離婚案件分割的財產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壓歲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蔡某在離婚案件中要求分割未成年子女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故駁回該項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均未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