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敗律所和律師的不是同行,是法律咨詢公司?

通過全國企業信用查詢系統,以“法律咨詢”為關鍵詞進行檢索,查詢到截至2024年10月17日,國內經營範圍中包含“法律咨詢”的公司已超過43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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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上圖為2024年10月17日,通過全國企業信用查詢系統-企*查,以“法律咨詢”為關鍵詞,查詢在業、存續企業(包括公司、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相關結果。


其中,2020年至2024年10月17日,成立的法律咨詢公司超過33.2萬家,約占總數的67%。從每年新設數量來看,法律咨詢公司的增速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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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4年10月17日,每年新成立法律咨詢公司的數量(萬家)

以上數據來源於微信公號“新則”


法律咨詢公司在法律服務需求進一步擴張,互聯網推動線下服務向線上延伸之下,迎來了新的發展契機。法律咨詢公司抓住大量消費者轉向線上平臺尋求法律幫助這一市場變化,借助微信、抖音、小紅書等社交軟件的普及,搜索引擎、線上咨詢平臺功能的優化,電商平臺開設網店以及電話外呼等線上渠道的便利,大範圍觸達互聯網潛在客戶。同時,憑借較律所更加低廉的價格、更加快捷的服務,迎合消費者心理,進而獲取大量業務機會。

先看下面兩張截圖,這是法律咨詢公司網推營銷文案,滿滿的套路:

“1月1日起離婚,無需對方同意了”

“2025年1月起,離婚新規定已發布,離婚變得簡單了”

“網上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對方一直拖著不理也沒用了,不需要對方簽字同意,單方面就可以直接申請辦理離婚,方便快捷!”

“雙方如果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全程線上申請辦理離婚手續的,不用回老家來回跑,不需要見面,方便快捷!”

1月1日起,離婚新規定如下。

彩禮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兩歲之內的孩子撫養權直接歸女方所有。

對方常年在外雙方長期分居的,可直接申請離婚。

對方給他小三的轉賬以及贈送的貴重物品,可要求全部退還

對方的債務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的,離婚後不用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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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營銷套路看,法律咨詢公司自己能立法了,而且每一句都絕對化,經不起推敲,且有些話根本就是錯誤的,純粹就是為了接單誤導不明真相的當事人。所有的營銷話術,給當事人傳達一個信號,那就是可以快速離婚至於交完錢能不能心想事成,那就是另外的事了,他們可以找到N種借口回復當事人。

更有甚者,會給當事人發一張假的離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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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所謂的網絡離婚證↑


下面這個法律咨詢公司宣傳的更是厲害:

號稱“網上訴訟離婚是國家21年頒發的政策,全程線無紙化辦公

第一不需要對方同意,不用和對方商量

第二不需要回到戶籍地老家,不用見面第三,沒有冷靜期30天,最快7-15工作日幫你解除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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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真實的情況是什麽?

上海離婚律師鐘濤在其個人微信公號撰文,對於網上訴訟離婚的事情予以解釋和說明。

1、網上起訴離婚到底是怎麽回事?

因為之前疫情的影響和促進,全國法院都開庭了網上在線訴訟服務,可以網上立案,網上視頻在線開庭。特別是在疫情的3年期間,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通過視頻在線開庭完成的,全程都是網上操作,不需要到法院開庭的,就是把原來法院起訴的流程在網上進行提交和審查立案,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小程序”、各地法院app等在線上調解或視頻開庭。

但是隨著疫情封控的結束,雖然還可以在網上進行離婚訴訟的立案,但是大部分案件的審理都需要線下進行,而且需要夫妻到庭參加訴訟,較難在線上完成全部流程,只有少部分法官同意可以在線開庭的。現在大部分法院不會同意線上開庭,因為牽扯到很多舉證質證的情況,而且離婚案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絕大部分需要雙方到場,並不是單純看雙方證據,所以法院現在都要求到法院進行開庭處理。

如果只是簡單立案,現在當然可以通過網上完成。一般來說,法院一般通過“人民法院在線”、“移動微法院”等微信小程序,或者各地省一級法院官網等提供電子訴訟服務

2、七天一次性判離的套路

在一些社交媒體上看到過不少人詢問說網上收費幾百元的律師,代為辦理網上離婚,是真的嗎?律師提醒,要註意這種網上離婚的騙局。網上和留言寫的那些網上代辦離婚律師、夫妻雙方不用見面,七天一次性判離等等話語都是騙人的,千萬不要相信。很多現在的法律咨詢公司,都根本不是律師,沒有律師資格,所以收了你的幾百元律師費之後就找借口拖延辦理,甚至玩消失,你根本找不到投訴和處理的地方。也不會為了幾百元和對方死磕,最終不了了之。

而且,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協商一致,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麽第一次起訴到法院以後,除非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例如家庭暴力、外遇出軌、分居滿2年等實質證據,否則按照慣例,第一次起訴都是不準離婚的,需要至少起訴二次法院才會判決離婚。所以,離婚案件誰也不能保證一次性就離婚的,更加別提7天就拿到離婚判決這種鬼話了。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麽這些法律咨詢公司能夠如此“囂張”?難道監管部門都在“睡大覺”?事實上,這些公司的“成功”離不開市場和監管的雙重漏洞。法律服務行業雖然市場需求巨大,但真正了解法律的人卻很少。這為這些不法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同時,在法律咨詢公司和律師事務所的監管主體上,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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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2024年12月吉林省律協、武漢律協相繼發文,如何區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咨詢公司。編者選摘如下:

01、監管部門和執業規範不同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除了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外,還受律師協會管理,律師事務所執業人員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等約束管理。

法律咨詢類公司

法律咨詢類公司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理,法律咨詢類公司從業人員無執業規範要求。

02、證照不同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頒發。

法律咨詢類公司

法律咨詢類公司持有《企業營業執照》,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

03、從業人員不同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執業人員為專業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相關人員,一般而言,律師需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者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

法律咨詢類公司

法律咨詢類公司對從業人員資質沒有要求,律師不得在法律咨詢類公司執業。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

04、業務範圍不同

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擔任法律顧問;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參加調解、仲裁活動;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等。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法律咨詢類公司

法律咨詢類公司有嚴格經營範圍限制,只能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範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不得以律師名義開展任何業務。

由於法律咨詢公司並不屬於律師行業的直接管轄範圍,他們不受《律師法》的約束,這使得在經營上有了更多的“彈性”。例如,他們可以通過虛假宣傳、誇大承諾等方式獲取客戶,而不必承擔《律師法》下的法律責任。這種監管上的真空,恰恰是法律咨詢公司亂象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更令人擔憂的是,很多這些公司背後往往有著嚴密的組織架構,從業務員到客服,從主管到“假律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任務”。這種精細化的分工,讓他們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獲取客戶,並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收割”。這些“法律咨詢公司”利用監管漏洞,瘋狂斂財。他們背後的利益鏈條究竟有多深?我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繼續放任這些公司胡作非為,不僅公眾的利益會受損,我們整個法律行業的聲譽也將無可挽回地受損。

最新消息:
2025年1月13日,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召開。
針對社會上反映較多的一些法律咨詢服務機構虛假宣傳、違規經營等問題,司法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開展專題調研,認真聽取有關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對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的現狀、存在問題等進行梳理分析,推動有關地方加大對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法律咨詢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研究加強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監管的措施,營造法律服務良好環境,推進以高質效法律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服務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