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助學貸款是可以不用還的”登上熱搜首位。界面新聞致電國家開發銀行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助學貸款確實有減免政策,不過減免政策並不是由國開行制定,因此具體條件需要查詢相關文件或政策發布部門。界面新聞查詢相關政策發現,助學貸款減免主要有兩類,一是畢業後到中西部和偏遠基層單位就業,且服務期在三年以上,二是應征入伍服兵役。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學費由國家實行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代償的學費優先用於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其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是指,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另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於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也就是說,助學貸款的減免有限制條件,關於“助學貸款是可以不用還的”的說法有一定誤導性。11月4日,財政部等多部門發布關於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大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學生貸款需求,減輕學生經濟負擔,將助學貸款額度提高,利率降低。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於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於彌補日常生活費。自2024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20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5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LPR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承辦銀行可與貸款學生協商,將原合同利率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70個基點。隨後,國家開發銀行發布公告,對今年已簽訂借款合同但尚未發放的助學貸款,利率直接由“LPR5Y減60BP”調整為“LPR5Y減70BP”。對已經發放的執行“LPR5Y減60BP”利率的助學貸款,統一於借款合同約定的今年的重定價日(2024年12月21日)將利率調整為“LPR5Y減70BP”。上述貸款利率調整均無需學生提出申請。2023年9月,助學貸款政策曾有一次調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同時,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60個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