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功,給出的財物還能要回來嗎?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事實,遭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而贈與卻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為與他人建立戀愛關系,在追求的過程中給付對方財物,對方雖接受了財物,但最終二人並未建立戀愛關系,在這種情況下,給付財物一方能否向對方主張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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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小王通過網絡平臺認識小美,雙方添加微信相互聯系。2022年8月小王網購白酒、運動鞋等物品給小美。後小王以小美接受禮物後未與其建立戀愛關系,屬於詐騙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定該事項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故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小王遂以不當得利糾紛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小美返還其給付財物的對應價款。
訴訟中,小王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小美存在詐騙或小美以確立戀愛關系為由向其索要財物。小美稱雙方僅為普通朋友關系,從未確立戀愛關系,其從未主動向小王索要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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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

王雖主張小美收取其禮物為不當得利,但現有證據能夠證實,小王認識小美後,為與小美發展為戀愛關系而向小美贈送酒、運動鞋等財物。小王在給付財物時系出於自願,且金額不大,並未違反自己的本意。因此,小王與小美之間的法律關系為贈與合同關系,小美不構成不當得利。故法院對小王關於小美返還其給付財物對應價款的訴訟主張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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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理

1.追求期間給付對方財物的性質是什麽?
實踐中,一方在追求另一方時,出於展示經濟實力、表達誠意等原因,常常向另一方給付財物。後追求不成功,給付財物一方又往往要求對方返還財物或財物對應價款。給付財物一方的主張能否成立,關鍵是對其給付行為的性質進行認定。
不當得利指沒有法律根據致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贈與則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雖然從表面上看,不當得利和贈與都是一方付出、一方獲利,但是二者存在根本的區別:不當得利中獲利一方取得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受損一方向獲利一方轉移財產有違自己的本意;贈與中贈與人向受贈人轉移財產系對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自由處分,贈與人在主觀上是自願的。而追求一方在給付被追求一方財物時是自願的,追求一方並未違反自己想將財物給付對方的本意,因此被追求一方接受財物並非不當得利,而是接受贈與。
司法實踐中,如追求一方直接給付對方金錢,還常常會產生民間借貸糾紛之訴。此時,判斷給付的金錢系借貸還是贈與,也需要從二者的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民間借貸的構成要件有兩個:一個是款項交付,即出借人已經實際交付了所借款項。另一個則是借貸合意,即款項交付的原因必須是雙方之間關於出借和借款的一致意思表示。如被追求一方接受追求一方給付的款項時並不存在借貸的意思表示,則不能將此款項認定為借款。
2.追求期間贈與對方財物是何種類型的贈與?
贈與的種類關系到贈與人能否主張返還贈與財物。故此,追求期間給付對方財物能否返還,在認定法律關系屬於贈與的前提下,還要對其屬於哪種類型的贈與進行認定。
首先,即便追求者是為建立戀愛關系而進行的贈與,但被追求一方顯然沒有與之建立戀愛關系的義務,故此贈與並非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規定的附義務贈與。其次,附條件贈與是當事人在贈與合同中設置一定條件,並把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贈與合同發生效力發生或者解除的前提。追求一方贈與被追求一方財物,雙方並未也無法約定建立戀愛關系後贈與合同才生效,或者某期限截止前雙方未建立戀愛關系即贈與合同解除,所以追求期間贈與對方財物並非附條件贈與。最後,戀愛關系與婚姻關系不同,戀愛關系並非民事法律調整的對象。因此,以建立戀愛關系為目的進行的贈與和以建立婚姻關系為目的的彩禮並非同一概念,追求一方給付被追求一方財物不能當然參照適用彩禮規則。綜上,追求一方贈與另一方財物不屬於任何一種特殊贈與,僅為一般贈與,應根據一般贈與合同規則處理。
3.哪些情形下追求一方可追回給付財物?
並非任何情形下追求一方均無法追回給付財物。哪些情形下追求一方可追回給付財物呢?常見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 追求一方有證據證明其給付財物系因被欺詐、被脅迫等所致,可以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合同,向被追求一方主張返還給付財物;
2. 追求一方贈與被追求一方財物違反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應屬無效,被追求一方應將取得的財物予以返還。如已婚一方為追求婚外情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或者被追求一方明知自己不可能與追求一方建立戀愛關系,但卻以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索要財產或騙取財產等;
3.追求一方給付的財物價值巨大,且追求一方因給付行為導致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此時法院依據公平原則,並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可酌定被追求一方返還或者部分返還所得財物;
4.借愛情名義實施詐騙的,被追求一方應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所得贓款應退還被害人。
愛情是純粹和美好的,不應因金錢而變得醜陋。追求一方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和理智,以更合適的方式、在自己經濟能力允許範圍內表達誠意和愛意,切勿墜入愛情的陷阱,最終人財兩空;被追求一方也應該秉持道德和底線,不能借愛情之名不勞而獲,甚至觸碰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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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