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繼承境內遺產,如何變現購匯出境:繼承轉移制度

根據聯合國移民署公布的《2022年世界移民報告》顯示,中國的海外移民人數已經達到了1073萬之多,已然成為世界第三大移民國家;英國咨詢公司Henley & Partners發布了最新的《2023全球富豪遷徙報告》,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高凈值人士移民位居全球第一,達到13500名

值得註意的是,移民人群定居海外後,往往會遇到一個高頻問題:因為中國有嚴格的外匯管制,如果國內的父母過世後,中國境內的遺產在變現後,能否全部購匯匯出、具體辦理流程是什麽?如果子女在境外由於各種苦衷,無法回國辦理遺產繼承、變現、購匯,能否委托他人,包括律師全程辦理?

薛京律師團隊承辦了多起定居境外移民人士委托辦理境內遺產繼承及對外繼承轉移的相關業務,本文將結合一個繼承境內房產案例,和讀者分享這類場景下,子女如何適用繼承轉移制度(以下簡稱“繼承轉移”)完成境內財產合法變現購匯轉出:張女士年輕時遠嫁國外並定居,父母因為生活習慣還是在國內居住,父母去世後,張女士繼承了父母名下的唯一房產,但由於張女士已經定居國外二十余年,完全沒有持有境內房產的需要,因此希望委托律師完成房屋買賣變現事項的辦理。結合這個案例,我們總結外籍子女繼承境內遺產後,辦理轉移繼承實務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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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女士的需求須通過繼承轉移程序完成

張女士在委托我們之前有個購匯認知的誤區,即她認為每年每人僅有五萬美元的個人購匯額度,因此賣房後房款無法短期匯出。其實在實務中,很多定居海外的外籍子女並不清楚我國外匯制度有一個繼承轉移制度,允許外籍子女集中將境內遺產變現後的全部資金一次性申請購匯並轉移至該外籍子女境外賬戶中。也就是說,外籍繼承人繼承了境內的房產、股權等非現金資產的,可通過正常的買賣流程將相關資產變現後,向外匯管理局申請繼承轉移,外匯管理局申請通過後,即可前往指定銀行辦理購付匯業務。

需要註意的是:(1)繼承轉移的購付匯額度不受限制,只要能夠證明是現金遺產或遺產變現後的資金,都可以一次性申請;(2)申請成功後,繼承人可一次或分次將申請的金額購匯轉移至國外;(3)繼承發生後,定居境外的外籍子女要考慮清楚,是否將境內的實物資產全部售出變現,畢竟只有一次申請繼承轉移的機會;(4)如繼承人僅獲得綠卡或在外國定居,並不能申請繼承轉移,只有繼承人獲得了外國國籍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身份後,才能在內地申請繼承轉移。

《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包括移民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移民轉移)和繼承財產轉移(以下簡稱繼承轉移)。移民轉移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簡稱移民),將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繼承轉移是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繼承人)將依法在中國境內繼承的遺產變現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第六條第二款

從同一被繼承人繼承的全部財產變現後擬轉移出境的,必須一次性申請,可一次或分次匯出。繼承人從不同被繼承人處繼承的財產應分別申請,分別匯出。

二、辦理繼承轉移需要準備什麽材料

我們受托辦理張女士房屋繼承的流程和手續,在《實務|一文說清外籍繼承人如何繼承國內父母存款和房產》一文中已有分享。賣房不是最終目的,最終是要完成房款的購匯出境。由於我國有著比較嚴格的外匯管理制度,因此對於繼承轉移的辦理有著比較高的材料提交要求,具體如下:

(一)提交申請的機構

向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外匯管理部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二)需提交材料

1.書面繼承轉移申請,並附《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

需要註意,上述書面繼承轉移申請需要申請人(即繼承人)手寫,申請書的具體內容需要結合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載明的內容,寫清楚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申請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系,被繼承人的戶籍,申請繼承轉移的原因,被繼承人財產來源及變現詳細說明等;並需要特別表明本人已知曉公職人員所指範圍並確認本人及近親屬是/不是公職人員,本人已知曉繼承全部財產需一次性匯出,本次申請後不再辦理。

《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具體內容如下圖所示,其中第16項內容需要申請人親筆在該申請表上抄寫或在空白紙上抄寫後由本人簽字。另還需要準備彩色兩寸照片一張,不限底色,該彩色照片需要粘貼在《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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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為《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

根據《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繼承人從不同被繼承人處繼承的財產應分別申請,分別匯出。但是在實務中,該條款存在比較大的實操問題。在薛京律師團隊代理的案件中,一般客戶會選擇在父母雙雙去世後再去辦理繼承,此時公證處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一般載明的是“登記在A一人名下的房產為A與B的夫妻共同財產,C為A與B的獨生女兒,是唯一法定繼承人,由C繼承該房產100%的份額。”這樣的表述雖然能夠讓繼承人順利辦理完畢房產的繼承過戶,即房產由A名下直接變更登記至C名下。但是本案在辦理繼承轉移時卻遇到一個很麻煩的問題——由於張女士父親先於母親去世,張女士實際上是從父親處繼承了該套房產25%的份額,從母親處繼承了該套房產75%的份額,合在一起為100%,但是在過戶時卻是直接從父親一方名下直接過戶到了張女士名下,此時辦理繼承轉移時是否需要按照法理來分別申請兩次,還是按照物權變更路徑只申請一次呢?在實務中,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建議與當地的外匯管理局辦理窗口預先進行溝通,倒推確定具體提交文件的表述內容。

本案經過我們和外匯管理局溝通,溝通結果是:書面申請資料參照繼承權公證文件中的表述只寫一份,即寫明父母共有的房產由張女士一人繼承,但是《個人財產轉移業務申請表》需提交兩份,申請繼承轉移金額分別對應從父親處繼承的25%份額的折價款及從母親處繼承的75%份額的折價款。針對此,由於實務中很多房產涉及夫妻共有問題,建議繼承人在辦理繼承時最好在繼承權公證或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中,列明從父母各處分別繼承財產的具體份額,並在提交資料前溝通詳細,為後續順利辦理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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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1)申請人為外國公民的,應同時提供:

①申請人持有的外國護照或其他證明其國籍的證明文件。

②申請人居住國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③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或認證)的申請人在該國定居證明。

上述材料如因故無法提供原件的,可前往各國符合條件的公證處或各國規定的相關辦事處辦理原件的海牙認證,認證原件可在申請過程中視作材料原件進行使用。

(2)申請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應同時提供:

①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特區護照。

(3)申請人為臺灣地區居民的,應同時提供:

①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②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其他出入境證件。

3.申請人獲得繼承財產的證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於繼承權公證、遺囑公證、法院出具的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等。

4.被繼承人財產權利證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於在被繼承人名下的房屋產權證、房地產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承包或租賃合同或協議、財產轉讓合同或協議、特許權使用協議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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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請人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賣房時的網簽合同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在簽訂房屋買賣網簽合同時,不要為了節稅將房屋成交價中的一部分約定為裝修折價款,因為裝修折價款部分是無法申請繼承轉移的,只有網簽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部分可以申請繼承轉移

6.買房人的新房屋產權證

若無法提供新房本復印件,可提供加蓋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印章的《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

提示:結合上述第4-6點要求,需提示讀者,在辦理外籍繼承人的繼承及資產出售過程中,需考慮繼承轉移流程中所需材料並提前預留好備用復印件。如繼承資產為現金存款的,還需提前準備好在繼承過程中由銀行出具的存款查詢函的復印件。

7.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證明原件

包括不限於:賣房時的稅票原件;如需由繼承人繳稅,則還需要提供稅務局出具的完稅證明原件;稅務局稅收證明原件。

提示:如繼承財產是房產的,稅務局稅收證明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對應窗口進行辦理。此外,繼承的房產和現金都需要開具稅收證明,並註明繼承財產種類,如房產、現金等。

8.委托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如委托他人代理的,應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代理協議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委托人同意代理人受托辦理繼承轉移及相關購付匯業務、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證件號碼以及委托代理日期等關鍵信息,委托代理協議需委托人和代理人雙方簽字,並辦理海牙認證或公證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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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繼承轉移,實務中的其他註意事項

第一點,據外匯管理局辦理窗口反饋,部分外匯管理局還需申請人提供被繼承人身份證的復印件,該材料需註意提前留存、備份。

第二點,除上述的材料準備外,在實務中還需註意繼承人以其護照號辦理的銀行卡所對應的銀行是否具備辦理購付匯業務,如果無法辦理,還需考慮將相關款項轉賬至其他對應銀行。根據薛京律師團隊的實操經驗,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國有銀行辦理遺產轉移購匯業務審核程序較完善、反饋較及時。

第三點,如繼承轉移申請獲批後,外匯管理局會向申請人出具批準復函及核準件。申請人取得核準件後,需在15日內前往銀行辦理購付匯業務。需註意在銀行辦理購付匯業務時,申請人需向銀行提交上述向外匯管理局提交的全部材料+外匯管理局出具的核準件原件。

以上便是境外定居外籍子女辦理境內遺產對外繼承轉移的流程與註意事項,整個流程比較繁瑣和具體,而且很多細節不註意,將導致無法順利或全額轉移,建議移民家庭對此多加關註、了解。

根據胡潤研究院發布的報告顯示,未來20年,中國將有51萬億財富會傳承給下一代,那麽未來20年跨境繼承國內資產,將會是一個高頻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