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保險是不是中國保險?
答案是肯定的,港澳保險是中國保險的一部分。
廣東監管局和深圳監管局的文件關鍵是跨境銷售的行為而不是港澳保險,這一點首先要明確。
內地人士購買港澳保險一定是抵港抵澳原則,就如某人想結婚那他可以選擇去婚介所,但最後是否找到理想的另一半這個就看緣分,內地人士購買港澳保險所有的銷售動作都必須在港澳地區完成。無論是保號代理人、經代公司銷售代表還是銀行RM都是在港澳地區完成。
保險業已經成為香港的一張靚麗的名片,港澳更是中國人海外資產最理想且安全的地方。保險的銷售的核心是滿足客戶的保障及現金流的需求,不能打著客戶的需求而去做一些違法行為。
比如:“返傭”,通俗來講其實就是“回扣”。大概操作就是,投保人這邊在某個保險經紀處買保險,而保險經紀則給投保人一定的利益。
這樣一來,投保人買到了保險,保險經紀得到了業務提成,保險公司得到了保單,皆大歡喜。
但是在香港,返傭行為,形同行賄,接受返傭,形同受賄,都是重罪。
香港官方簽發的《保險代理管理守則》明確規定:
“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不得提供或答應提供任何保費回傭、傭金或其他在保單內沒有指定的優惠,誘使準保單持有人購買長期保險。”
內地人在香港買保險之前,都會被告知需要簽署一份《內地人士在港投保人身壽險保單重要資料聲明書》。
其中有一條提到:“中介人不應直接或透過第三方向閣下以任何回傭返傭誘使閣下購買本保單,這可能會被視為違規行為。保險公司亦不會確認任何回傭返傭協議。”
也就是說,理論上如果進行返傭行為,是違法的。
這可不是危言聳聽,是有例可循的。
匯F銀行曾經有一位雇員陳先生,在2012年轉介一名客戶給保險經紀李某,事後向李某索要了50萬港元作為報酬。
2016年,這件事被揭露,遭到法律的制裁。
陳先生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於不久前經香港法庭宣判,獲刑18個月,並退還非法所得50萬港幣。
保險經紀李某也因為詐騙罪成,被判入獄8個月。
返傭不僅會引起同行的惡性競爭,損害自身利益和同行的利益。
從投保人的角度來說,同樣存在不少危害。
由於返傭行為,導致保險經紀人的收益降低,可能導致其提供的服務質量降低,最終自己購買保險背後的真正需求不一定得到滿足,畢竟保險經紀人如果過分追求成單量,就會相對忽視售後等。
一旦被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導致保單作廢,此時又遭遇意外,那麽就失去了一次得到保障的機會,非常得不償失。
最後,返傭被發現,想要重新投保同樣的保險,會面臨年齡上漲的問題,同樣的保障,保費可能要上漲20%甚至更高。
其實,不管是在香港還是在內地,保險銷售返傭都被明令禁止。
據說這個代理人宋某離職已經有三年時間,早改行幹其他工作了,突然因為7年前的一份保單收到了律師函。
退傭金、承擔保單損失、賠禮道歉,還要求按照要求接受調查……
返傭行為,敗壞的不僅是行業風氣,更毀壞個人保險前途。所以保險銷售還是要合法守規矩,千萬不能因為一份保單,把自己給搭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