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的概念
(我的秘密與你無關)
法言俗語
在大數據時代和萬物互聯的環境下,我們有時仿佛生活在透明的玻璃屋內,個人言行有可能暴露在公眾視線之下,我們的隱私權保護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挑戰。每個人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都有權保有自己的秘密,當這些秘密與他人、整個社會的秩序無關時,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以任何方式來侵擾。
以案釋法
黃某在某健身會所處辦理健身卡,隨後又辦理了私教課程,為方便聯系,該健身會所的銷售顧問及私人教練添加了黃某微信。之後,黃某在自己的微信發了一條內容為“本人今日從易經中悟得一枚瘦身方,現在贈予有緣人”的朋友圈,同時附了一組胖瘦對比的照片。兩個星期後,黃某通過朋友了解到在其朋友的微信朋友圈上,一位該健身會所的銷售顧問(非原告微信上的銷售顧問)拿著原告胖瘦對比照片發了一條內容為“與其找一千個理由證明自己不是懦夫,不如用一個結果證明自己是勇士。堅持鍛煉的效果!堅持的人是值得我們佩服的!趕緊加入我們吧!不要再猶豫,不要再遲疑!現在就拿起手機撥打1397xxxxxxx”的朋友圈,宣傳健身減肥為該健身會所打廣告。同一時間,原告女兒班級群裏的一位家長也將她在自己朋友圈中看到的另外一個健身會所銷售顧問發的黃某胖瘦對比照片發到女兒幼兒園的班級群中詢問是哪位家長。這些照片中不僅包括黃某的胖瘦對比照,還包括了黃某配偶懷孕時的照片,以及不滿一周歲的兒子的照片,醜化了黃某及家人的形象。在獲悉此事後,黃某立即致電健身會所要求對方立即刪除侵權照片。該會所表示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黃某將該會所訴至法院。
微信朋友圈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微信用戶在其朋友圈發布的內容,並非對所有網絡用戶公開,其內容僅該微信用戶的好友可見,其他非好友人員無法在網絡平臺上查閱,從根本上有別於微博等對不特定用戶公開的平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在這些微信朋友圈所涉及的個人隱私信息,從本質屬性上講,屬於公民的隱私權。
黃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布個人瘦身前與瘦身後的對比照片,從一般習慣來看這些涉及個人資料、家庭生活隱私的信息,其並不希望傳播擴大到其他公共空間,甚至被他人用以營利。本案中該健身會所的員工轉發的照片中除了含有黃某胖瘦對比,還有其妻子、孩子,這些照片信息涉及黃某的隱私,該健身會所需承擔相應的侵犯隱私權的民事責任。(萍鄉市某公司與黃某某肖像權糾紛、隱私權糾紛案,詳見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贛03民終240號二審民事判決書。)
法官說法
《民法典》條文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方式
(誰在刺探我的秘密)
法言俗語
以案釋法
王某自1998年10月30日起一直持有浙江移動的手機號136xxxx9992。2015年7月17日下午,其在杭州市某處約人會談,期間給新認識的朋友沈某打電話,沈某手機顯示“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字樣,其被懷疑是騙子,感覺人格受到侮辱。故其向中國移動客服了解,回復稱標記系某軟件公司所為,中國移動無法取消。其認為某軟件公司擅自泄露個人隱私,侵犯其權利。故其請求法院判令某軟件公司清除136xxxx9992號碼捆綁的“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等一切信息,在人民日報等報紙以及新浪、騰訊、百度等門戶網站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
王某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將登記在個人名下的手機號碼作為企業辦公電話予以登記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某軟件公司出示的證據可以證明王某所使用的號碼已經在企業黃頁被公開披露,且王某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企業信息時,亦將該手機號碼予以登記,以備信息查閱。某軟件公司通過大數據比對功能,確定該手機號碼與某網絡信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相對應,並進行標記,其信息並無錯誤,且軟件標記的是企業信息,而非公民個人信息。某軟件公司已證實其獲取手機號碼對應的標記信息均源於公開渠道,因此亦不能認定被告標記號碼的行為侵犯了其隱私權。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無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安全軟件號碼標註,主要是指電信用戶、企業利用安全軟件主動對自己或他人的電話號碼進行公開標記,是安全軟件的一種功能。從社會公益角度看,號碼標註是軟件公司一種自主業務範疇,但是其結果有助於保護網絡安全利益、消費者利益、公平競爭利益或者產品安全利益等,所以其存在有其正當性。(王某訴某軟件公司侵權案,詳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6)京02民終第852號民事判決書。)
法官說法
《民法典》條文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箱、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