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億杉杉控股上演母子爭產大戲
財富傳承有哪些方式
這其中,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還很復雜。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自從2017年周婷鄭永康正式結婚以來,5年多的時間裏,周婷成為了杉杉股份的一名董事,在公司內部也有一席之地。
不僅如此,5年來鄭永剛持續經營管理著不少公司,發生了多次投資融資活動。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沒有婚前財產協議或婚內財產約定,那麽鄭永剛在跟周婷結婚之後所進行的投資經營,其形成的股權增值就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還有就是很多人會問,他生前沒有立遺囑嗎,怎麽會出現這種復雜情況?
自從鄭永剛突發疾病去世,沒人提到鄭永剛生前有什麽布置,哪怕一份遺囑都沒有。
根據目前公開的信息,只能認為他生前對於傳承方面的規劃幾乎不存在,這也給很多人特別是高凈值人群帶來警示,家族財富傳承沒那麽簡單,而且宜早不宜遲。
家庭傳承財富有3種方式,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種方式是購買保險:人壽保險是高凈值家庭最常配置的產品,它是一種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目標,並且以被保險人的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用這種產品傳承財富,不僅能有效保障家庭成員的生活質量,還能讓財富增值。
第二種方式是立遺囑:這是最普遍的用於身後財富傳承的法律工具,能夠充分體現傳承人的意願,靈活指定繼承人,傳承財產範圍廣泛,不動產、動產等都可以通過遺囑傳承,成本較低,這剛好彌補了保險無法傳承非現金類財產的缺點。
第三種方式是保險金信托:很多人可能聽說過家族信托,它是一種家庭或個人將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代為管理、處置財產的方式,其實保險信托和家族信托差不多。
而且它綜合了人壽保險和家族信托的優點,人壽保險杠桿率高,幾百萬甚至幾十萬就能撬動幾千萬的保額,讓許多家庭能夠達到信托的準入門檻,同時家族信托的靈活性、可操控性也被保留下來。
寫在最後
綜合來看,這3種傳承方式都各有優缺點。
保險傳承和保險信托無法分配非現金類財產,遺囑可以做到;為避免遺囑的糾紛,可以加入保險傳承的手段;保險生效後,保險信托可以幫助繼承人合理使用理賠金。
保險銷售員在展業的過程中,如果遇到高凈值家庭關註財富傳承問題,可以以客戶需求為中心,針對個性化需求提供針對性服務。
比如為客戶專人定制財富傳承需求分析,幫助客戶了解財富傳承中的需求和痛點;並提供一對一的財富傳承規劃需求分析與梳理,助力客戶定制專屬解決方案。
具體到方案定制的時候,可以分別介紹這3種傳承方式的優缺點,提醒客戶可以將3種方式結合起來,取長補短,達到財富傳承的目的。
很多人認為資產傳承、避稅避債離他們還很遙遠,我還沒老、還沒病,暫時不考慮,孰不知風險是無處不在的,比如突發疾病去世。
而保險銷售員的工作職責就是要幫助客戶做好財富規劃,讓他們把打拼一生積累財富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想法,傳承給他們選定的人,避免糾紛,盡量不留遺憾。
掙錢是一種能力,但把掙到的錢進行規劃和打理,富過三代,這是更重要的一種能力。